2017年5月,由北京大學公共衛(wèi)生學院發(fā)布的《中國兒童肥胖報告》中指出,我國兒童肥胖率不斷攀升,如不采取有效的干預措施,預計到2030年,超重肥胖的兒童數(shù)將增至接近5000萬人。 隨著消費水平的提升,我國兒童胖肥率提升速度明顯加快,嚴重威脅著孩子們的身心健康。 “在這其中,針對兒童的零食類商品起到了‘推波助瀾’的作用。”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北京希肯國際文化藝術(集團)公司董事長安庭今年帶來的提案之一,便是有關控制兒童肥胖率的內容。 安庭說,目前我國并沒有制定兒童食品的專門定義,對“兒童食品的營養(yǎng)指標、安全指標、添加劑使用應遵循的標準”并無明確說法。這就導致以追求“口感”為市場目標的兒童零食類商品中,其糖分含量及其表達不受約束,兒童與家長不易從包裝中識別,從而很容易受到商品包裝信息的誤導。造成兒童食品消費的不科學、不合理,極易造成少年兒童攝入過多的糖分,誘導肥胖問題的發(fā)生。 在調查中,安庭發(fā)現(xiàn),目前我國除3周歲以下嬰幼兒必需食品外,尚無有關“兒童食品”的概念和相關食品標準。隨著家庭生活條件日益提高,兒童一日三餐外還有各種零食、甜食,極易造成熱量攝入嚴重超標。據有關部門的調查數(shù)據顯示,約有63%以上的青少年兒童每天都有吃零食的習慣,且時間多集中在晚上,地點多集中在學校周邊和家中。 “廠商們掌握了以口味吸引兒童的若干‘秘訣’。其中極為重要的口味就是‘甜’。”安庭說,很多企業(yè)長期迎合兒童特有的口味及心理,且在無任何法律法規(guī)約束的情況下,各類蔗糖、果糖等添加劑,便成為了兒童食品,特別是零食類商品長期以來的“當家主角”??鋸埖目ㄍㄔ煨?、色彩鮮艷的包裝之下,這些商品是我國廣大少年兒童長期超標攝入糖分的重要來源。 與此同時,目前歐洲所有的食品在包裝上都明確列出了每百克脂肪、鹽和糖的含量,提示顧客健康飲食。智利等國家也出臺了《食品貼標簽法》,規(guī)定對于高熱量的食品或飲品,做出醒目的警示,讓消費者能夠快速辨識食品成分中的威脅因素。 安庭說,目前我國的食品營養(yǎng)成分表僅僅列出每百克中碳水化合物,鈉和脂肪的含量,并不顯示糖和鹽的具體含量,更無任何警示語。盡管在由國家疾控中心編制的《兒童零食消費指南》中,首次將兒童零食分為“可經常食用”“適當食用”和“限制食用”3個級別,以便家長們酌情為孩子購買兒童零食,同時對提高我國兒童的身體健康具有非常大的實際意義。但是該指南并不具備任何強制性的效力。 安庭介紹說,在目前《食品安全法》第42條規(guī)定的事項中,對預包裝食品包裝上的標簽信息要求要包括成分和配料表等,卻并未強制標出相應成分的含糖量,或其折算出的卡路里數(shù)值。此外,在“法律、法規(guī)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(guī)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”中,也沒有兒童食品的“安全標準規(guī)范”來對應。 “建議加強對《食品安全法》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研究,以法律法規(guī)手段,強制在兒童食品,特別是零食商品的外包裝上,標注清晰的糖分含量及相應的警示語。”安庭建議,應當對《食品安全法》第42條規(guī)定中的成分或配料表進一步細化,要求兒童食品必須標出相應成分的含糖量及其折算的卡路里數(shù)值。在食品行業(yè),應盡快對兒童食品含糖量做出科學的安全標準,并在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等相應法規(guī)中,對含糖量作出約束與規(guī)范。 安庭認為,相關部門還可以參照“1991年《煙草專賣法》規(guī)定煙標上必須標明‘焦油含量’和‘吸煙有害健康’字樣”的范例,由《食品安全法》中規(guī)定在含糖量高的兒童食品中標明“過度攝入糖分有害健康”等警示語,用規(guī)范的字體字號給予標出,提醒消費者規(guī)避相應的風險。 “希望通過在兒童食品包裝上標注糖分含量及警示語,遏制我國少年兒童肥胖率的上升趨勢,為‘健康中國2030’目標的實現(xiàn)打下堅實的健康基礎。”安庭說。